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
-
投保范围
-
投保年龄
-
投保年限
产品描述

保险责任

 

在保险期间内,被保险人或其年满16周岁的家庭成员在使用保险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,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,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,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。

 

保险事故发生后,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,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它必要的、合理的费用,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,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。

 

范围
暂无说明
投保须知

保险期间

 

除另有约定外,保险期间为一年,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。

 

责任免除

下列情况下,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,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:

 

(一)利用保险电动自行车从事违法活动;

 

(二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饮酒、吸食或注射毒品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电动自行车;

 

(三)保险电动自行车在竞赛或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期间;

 

(四)保险电动自行车因私自改装、加装致使整车性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。

 

对于下列各项损失、费用和责任,保险人不负责赔偿:

 

(一)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、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损失;

 

(二)保险电动自行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;

 

(三)被保险人或其家庭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;

 

(四)因污染(含放射性污染)造成的损失;

 

(五)精神损害赔偿;

 

(六)任何间接损失;

 

(七)罚款、罚息及惩罚性赔偿。

 

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、费用和责任,保险人不负责赔偿。

 

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
今日已有207人预约
相关保险方案推荐
二轮电动自行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(非营运版)
100元
年缴保费
135000元
最高保额
意外险
16岁
查看方案
推荐理由:涵盖第三者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障,附加医疗及财产损失!可保驾驶人意外伤害(含医疗)!
彭云
1539关注
同类产品推荐
推荐热文
更多 >
0592-3662001
Copyright © 2024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
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
联系客服
立即咨询
全站导航
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
买保险
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
卖保险
保险资讯
沃保专区
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